海南 2017-03-20
一、招标内容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澄迈县老城镇马村华能海口电厂灰场内建设25MW智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用地约537亩。
本次拟招标内容:华能海口电厂灰场25MW智能光伏发电项目场地清表工程。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澄迈县老城镇马村华能海口电厂灰场内建设25MW智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用地约537亩。
本次拟招标内容:华能海口电厂灰场25MW智能光伏发电项目场地清表工程。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土石方、基础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且连续3年执业检查合格; 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组织、进度及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6、具有协调、解决纠纷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属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
12、为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 投标人应提交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许可证书等),并加盖公章。
三、公告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
三、公告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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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