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西郊,现拥有2×140MW热电联产机组和2×330MW超临界热电联产发电机组。330MW机组分别于2006年1月6日和9月26日投产发电。
卖方提供的设备是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产品,考察其它电厂同类型产品使用效果及售后服务情况,推荐AK(西安奥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UN(青岛阳光电器工程有限公司)、NAKe(上海辉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产品,具有在3台140MW及以上机组已证明安全可靠应用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内容包括:电厂名称、机组台数及容量、运行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性。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用于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5机组的干除灰仓泵料位计及其配套设备改造。包括: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供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现场技术服务工作等。(见技术规范书)
1.3交货期: 2017年6月20日前。
2. 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1.2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5 没有国家、行业、华能系统内的不良记录;
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7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申请人专项资格条件
2.2.1因本次为改造项目,申请人必须现场确认目前运行设备是否满足改造后实际需要,不到现场确认视为不符合招标技术规范书要求处理;
2.2.2 申请人至少在统调电厂(五大发电企业)有2套300MW机组或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火焰监测系统稳定运行3年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业绩请提供具体明细,提供使用单位的联系方式,并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请保留数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2.3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5月19日8:30起至2017年5月25日17: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若近三个月内参加过本公司同类产品投标的厂家并且已经提供了相关资料的本次可以不提供以上要求材料),同时将报名资格文件打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4.1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须在2017年5月25日17:00前要求提交。逾期提交的或不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4.2提交方式:以电子邮件(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 “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炉膛火焰检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方式提交,申请文件中的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1个WORD文件发至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5.2申请人需在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5.4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均相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