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东广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之工程施工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
本项目拟在广东广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建设5.20506MWp并网型光伏电站。办公楼和宿舍楼采用混凝土墩固定支架安装;车间A1、车间A2、车间A3采用彩钢瓦夹具固定铝支架安装;需新建停车棚,停车棚为单立柱钢结构。本项目可利用的屋顶连接成片,屋面集中,施工条件较好,屋顶面积约6.5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实际按最终设计为准):
表1组件排布表
厂房名称 |
组件数量 |
组件功率 (Wp) |
装机容量 (KWp) |
屋顶面积(㎡) |
车间A1 |
4950 |
270 |
1336.50 |
18088 |
车间A2 |
4620 |
270 |
1247.40 |
16660 |
车间A3 |
8892 |
270 |
2400.84 |
27132 |
停车棚 |
288 |
270 |
77.76 |
468 |
办公楼 |
308 |
270 |
83.16 |
1500 |
宿舍楼 |
220 |
270 |
59.40 |
1045 |
合计 |
19278 |
|
5205.06 |
64893 |
七、招标范围:
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包的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包括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高压接入系统的高压开关柜、计量柜、PT柜、10kV升压变压器、逆变器、监控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新建车棚、供货和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建安工程,与电网调度的通信通道建立及对调,与南网能源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通道建立及对调;全厂所有设备的附属土建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
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负责配合供电局现场验收工作及相关费用。
项目并网发电之后需要进行的全部测试和试验,组件的第三方送检,组件和组串的现场功率等参数测试,逆变器效率和电能质量的测试,系统防雷接地检测、电缆电压损失(满载)第三方检测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实施,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业主指定第三方试验机构、指定测试项目。
工期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按招标装机容量5.20506MW进行报价,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根据实际安装容量及每瓦单价进行结算。
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工厂正常生产。投标方提供的设计、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如果根据供电局要求需增加光纤通道,与此相关的供货、工程范围由投标方负责,包含一年的通讯费用,金额含于合同总价。
八、工期要求: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九、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2个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且工程总容量不低于20MWp;其中,承接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之后的光伏项目施工类业绩,以合同文件、投运证明为依据。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
(6) 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在向招标代理提出报名申请(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递交了合格的申请文件(按格式编制,同时提供电子版)后才能完成报名手续。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4日-2017年07月28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07月24日-2017年0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投标报名方式:登陆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后,填妥报名资料后报名(可以采用:派员到下述地点现场递交,或者快递;同时提供电子版)。
2、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
3、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二、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套。
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