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沾化热电4#炉炉底密封改造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为SG-480/13.7-M776型锅炉,超高压、中间再热、单汽包自然循环、固态排渣。排渣系统采用锅炉底部捞渣机,固态湿排渣系统。
锅炉炉底保温脱落严重,造成密封不严、漏风现象,使排烟温度增高;同时密封水槽内密封板膨胀受阻,水冷壁与密封板焊缝存在拉裂泄漏的隐患,同时密封水槽锈蚀、变形严重,需对炉底保温、密封钢板进行更换、密封水槽进行整形修复。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本次改造工程的供货、安装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炉底渣斗四周斜板及耐火捣打料拆除更换。
2 炉底渣斗四周水平不锈钢板拆除更换。
3 炉底四周水冷壁联箱保温的拆除并更换为耐火捣打料。
4 炉底渣斗四周水封密封板拆除更换。
5 炉底渣斗四周密封槽内灰渣清理,变形处修复处理。
6 炉底渣斗水封密封槽下部四周耐火捣打料修补。
投标人负责提供以上工程量的主材及施工用辅材。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应包含锅炉耐火材料、耐磨密封材料的制造、销售等项目,按照招标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2.2.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2.2.3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2.4投标人近3年内须至少具有3项电力行业内的类似合同业绩。投标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现场备查,并注明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2.5 投标人已执行的合同,没有发生合同执行期与招标人产生的不良信誉,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2.2.6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2.7 投标人可在投标前到现场勘查,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16日9:00起至2017年8月2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566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