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电厂磨煤机备件年度单价招标
二、工程概况
汕头华能汕头电厂(以下简称汕头电厂)主机(2×300MW+1×600MW)机组配备的制粉系统设备:上海重型机械厂生产中速磨煤机HP863 十台;HP1003 六台。
三、招标内容
华能汕头电厂磨煤机备件年度单价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若非制造商,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2)投标人须提供与汕头电厂磨煤机相同设备配件类似供货业绩,并附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评价函(加盖业主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22日9:00起至2017年8月28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表及业绩合同扫描件,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5.6.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