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如东海上风电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升级改造设备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如东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江苏省如东县八仙角海域,离岸23km,海域东西长约10km,南北宽约8km,规划面积约为82km2。
风电场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4.0MW风电机组、20台单机容量为5.0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约300MW。风电场还配套建设2座110kV海上升压站及1座220kV陆上升压站,本工程70台风电机组所发电力由集电线路(35kV海缆)就近汇集送至南区和北区110kV海上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并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110kV后,北区110kV海上升压站经1回110kV海缆接至南区110kV海上升压站,南区110kV海上升压站经2回110kV海缆送至陆上220kV升压站,并经陆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送出接入系统,本厂建有厂站端数据采集、监测、传输系统,通过电力数据网接入江苏省电网公司,并按厂站端数据网建站要求配置必要的网络安全防护装置,本次项目是根据江苏省电网公司有关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的具体要求,对本厂现有的网络安全装置进行改造。以符合目前江苏省电网公司电力数据接入设备网络安全的规范要求。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根据技术规范对华能如东海上风电场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升级改造进行设备采购,交货期为2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升级改造的能力,且至少有1家电力系统二次安防项目业绩,业绩中须至少包含入侵检测或安全审计设备稳定接入运行,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6日9:00起至2017年9月1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