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及招标范围见下表,招标采购详细的物料名称和数量见单独成册的货物清单,各标包中有限价的条目详见“附件三:限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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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 |
招标范围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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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85 |
起重车 |
包1 |
16吨吊车 |
2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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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86 |
桥式起重机 |
包1 |
水电站厂房桥式起重机 |
0.4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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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87 |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
包1 |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
2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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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88 |
光接口盘 |
包1 |
光接口盘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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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89 |
测量控制装置 |
包1 |
测量控制装置及继电保护装置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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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0 |
能量管理系统 |
包1 |
D5000与PMS2.0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及移动应用平台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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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0 |
能量管理系统 |
包2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节能经济调度辅助决策系统 |
4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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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0 |
能量管理系统 |
包3 |
市调调控一体化数据中心建设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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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1 |
水电站控制系统 |
包1 |
机组现地控制装置/辅助设备控制装置 |
1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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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2 |
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
包1 |
智能一体化分相投切交流断路器、控制单元、互感器、避雷器、柜体等 |
2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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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3 |
电能表屏 |
包1 |
电能表屏、三相智能电能表、端子箱、空屏柜等 |
1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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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4 |
电源系统 |
包1 |
UPS、试验电源屏、馈电屏、48V通信电源等 |
1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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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5 |
管状母线 |
包1 |
管状母线、交流穿墙套管、铜排等 |
2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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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6 |
交流断路器 |
包1 |
水电站无缝引水钢管和闸门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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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7 |
水电站无缝引水钢管和闸门 |
包1 |
图像及监视系统 |
6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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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8 |
图像及监视系统 |
包1 |
电缆导体在线测温系统 |
2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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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9 |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
包1 |
电缆导体在线测温系统 |
4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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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199 |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
包2 |
避雷器在线监测、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等 |
2 |
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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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CQ-2017G-W200 |
一体化电源系统 |
包1 |
一体化电源系统、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 |
4 |
有限价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3)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4)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5)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或一个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l 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否决投标处理。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格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二“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投标人类别要求投标见附件二“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6日起,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30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1日下午16: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