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李家坪99.5MW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忻发改审批发【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五寨李家坪99.5MW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编号:ZKGC2017-07-095
3、项目规模:本工程装机规模99.5MW,建设风电机组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
4、招标内容:五寨李家坪99.5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二次设计;发电设备、站内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及保管;工程施工(包括:风机及箱变基础、进场道路、风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升压站等建安工程);设备安装与调试;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国家规定的试运行的验收;工程保险;与工程相关的征租地(含林地)及地方关系协调;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与工程有关的一切事项;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
3、实施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东部的李家坪乡青杨岭一带。
4、计划工期:本工程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2018年12月30日前具备并网条件。
5、质量要求:合格,系统应满足国网公司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最新规范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必须在新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 总承包的实施经验和能力;具有≥10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或总承包业绩(以合同证明)。
(5)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11月2日至 2017 年11月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五寨李家坪99.5MW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编号:ZKGC2017-07-095
3、项目规模:本工程装机规模99.5MW,建设风电机组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
4、招标内容:五寨李家坪99.5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二次设计;发电设备、站内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及保管;工程施工(包括:风机及箱变基础、进场道路、风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升压站等建安工程);设备安装与调试;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国家规定的试运行的验收;工程保险;与工程相关的征租地(含林地)及地方关系协调;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与工程有关的一切事项;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
3、实施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东部的李家坪乡青杨岭一带。
4、计划工期:本工程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2018年12月30日前具备并网条件。
5、质量要求:合格,系统应满足国网公司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最新规范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必须在新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 总承包的实施经验和能力;具有≥10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或总承包业绩(以合同证明)。
(5)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11月2日至 2017 年11月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