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7-11-06042
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反渗透膜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反渗透膜购置、送货及售后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2.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有生产经营产品范围。
2.2.2 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2.2.3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必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所代理设备的制造商应满足上述第2条对制造商的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投标(如制造商及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报名,则不接收代理商报名;如有两家或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时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代理商报名)。
2.2.4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投标人是代理商如果无ISO管理体系三项证书可以不提供)。
2.2.5 投标人须近三年须至少具有3个类似合同业绩。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1月7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3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