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JZB2017-295
开标时间:2017-12-0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长春市兰家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式电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JZB2017-2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兰家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式电工程已由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第17期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兰家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式电工程招标。
2.2项目概况:确保年底兰家污水处理项目的通水调试,启动电力外线供电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兰家污水处理厂项目厂区。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1月20日;
工期共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报名时需提供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