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江苏大丰海上风电场位于江苏省盐城大丰区海域的毛竹沙,离岸距离约55km,场区大部分区域水深约3~10m,属于海上风电场工程,在工程区域内不存在可直接利用的陆地供本工程使用。规划建设规模为300MW,拟安装单机容量为4MW及以上等级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电气设备)。
1.2 招标范围
本次海上风机设备招标采用带设计方案方式进行,即: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厂家提供风场区域地理位置和风资源条件,由投标厂家根据风场情况,自行选择经优化的微观选址和风机选型方案投标,允许混合机型方案(单机4MW及以上),允许风机厂家最大化布置,用最小场地完成核准容量建设(节约出的场地可用于后续项目),以实现风场最佳经济效益为目标。
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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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华能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集中采购招标(标包1前200MW) |
标包1:大丰海上风电4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容量为200兆瓦,供货范围包含主机、塔筒、升压变、环网柜、电气一二次、中央监控等相关附属设备)1批; |
02 |
华能河北围场朝阳湾风电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集中采购招标(标包2后100MW) |
标包2:大丰海上风电4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容量为100兆瓦,供货范围包含主机、塔筒、升压变、环网柜、电气一二次、中央监控等相关附属设备)1批。 |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全部参与标包1和标包2的投标,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出标包1和标包2总价,并明确最终优惠总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1.3 投标申请人或投报产品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1.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在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进行核实查证;
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各申请人承诺,如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1.10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序号 |
资格专项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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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业绩要求:投标机型至少有50MW海上运行业绩或投标申请人至少有100MW海上机组运行业绩,且投标机型为技术成熟可靠的单机容量4MW及以上等级海上风力电发机组。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2日09:00起至2017年12月28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3011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