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合江县黄溪水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合发改【2017】4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合发改【2017】40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部实施的原则建设。本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净水厂工程和清水输水管道工程四个部分,占地69.94亩。1、取水工程:新建取水泵房1座,土建规模按远期20万m³/d一次性建成,设备按近期安装9.5万m³/d进行安装,并预留远期设备安装位置。2、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原水输水管道一次性敷设,2根DN1200管道,单根长度为1100米,管材采用钢管。3、净水厂工程:新建净水厂1座,建设规模为9.5万m³/d,新建净水厂构筑物和配套设施。4、清水输水管道工程:净水厂至合江县城清水输水主管,按9.5万m³/d供水规模进行敷设,管径DN1000,采用双管,管材采用钢管,单根管道长度为7000米,至少岷加压站清水输水管道,管径为DN800,管材采用钢管,管道长度为2000米。
2.4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成员为依法设立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C)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D)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3家;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F)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1.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须具备: ①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设计、勘察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 《四川省省外勘察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2014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工或在建的9.5万吨/天及以上规模的自来水厂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9日登录凭注册时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