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简介:
营口仙人岛热电工程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厂址处于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中心地带,是仙人岛能源化工区规划建设的集中供热热源。本期工程建设2×50MW高压超高温背压机组,配置3×350吨高压超高温燃煤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并预留二期供热机组扩建场地。三大主机厂家分别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公司、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和山东济南电机厂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163563万元。
营口仙人岛热电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包括工业蒸汽供汽管网(中、低压)及供热首站一座。蒸汽管网工程范围为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厂至恒利化工、太古食品、中海沥青、港五公司以及康辉石化和新建热网首站之间的蒸汽管道。管道采用架空和直埋相结合的敷设方式,架空主管道主要利用现有综合管架,部分地段需新建管架,新建低压管网管径为DN350-DN900,管网总长度约为17120米,其中直埋管道约为2240米,架空管道约为14880米。工程概算总投资12227万元。
2.2 工程项目地点:华能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2.3工程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0日内。
2.4招标范围:
营口仙人岛热电(2*50mw)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细化设计及水保验收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2.4.1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进行现场监测;
2.4.2完成水土保持现场数据监测,并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4.3通过辽宁省水土保持局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2.4.4完成上述工作所需发生全部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质量目标:达到行业相关管理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备国家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二星级及以上资质。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3近三年独立承担并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本标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1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2月11日9:00起至2018年02月16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2月1日9:00起至2018年2月0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526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7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