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管理永昌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金昌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四个法人公司,对应管理运营永昌协合电站、金昌协合电站、金昌新能源电站、西坡一期电站四个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200MW。
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西坡50MW光伏电站位于金昌市西坡光伏产业园,距金昌市区约10km;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金昌新能源50MW光伏电站位于金昌市金川区双弯镇,距金昌市区约12km;金昌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金昌协合50MW光伏电站位于金昌市金川区双弯镇,电站坐落于金武路沿线光伏发电区域,距金昌市区约20km。永昌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永昌协合50MW光伏电站位于永昌县河清滩,距金昌市区约40km。
2.工程工期要求:
检修预试时间:2018年4月1日——2018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根据2018年度省、市两级调度安排停电检修时间进行停电检修,箱变检修预试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开展相关工作。
3.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永昌协合电站、金昌协合电站、金昌新能源电站、西坡一期电站四个光伏电站升压站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主变、断路器、隔离刀闸、母线、PT、CT、避雷器等)年检、清扫、预试。
(2)四个电站继保室保护装置校验、传动试验。
(3)四个电站继保室交直流电源柜母线预试。
(4)四个电站10KV、35kV、110KV线路设备进行年检、预试 。
(5)四个电站35kV配电装置年检、预试。
(6)四个电站站用变年检、预试。
(7)在检修预试中发现的缺陷由乙方处理,需要更换的部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由乙方处理。
(8)凡与检修工作相关的专业和安全管理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以上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6)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承包业务,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
2.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2)具有2014年至今独立承担110KV升压站电气设备检修2项及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2月23日9:30起至2018年2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2月23日9:30起至2018年2月2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5日1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