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生产物资第二批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生产物资第二批水处理药剂采购
2.3 交货地点: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或买方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到货时间 |
备注 |
1 |
循环水稳定剂 |
无磷系列(循环专用药剂,具体含量根据水质确定) |
吨 |
180 |
以供货通知为准 |
单项单价合同 |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或供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可提供承诺书。
4.信誉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列入中铝系统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限制交易企业名单。
5.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9日,上午9时至12时与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304元,标包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电汇时务必注明:“水处理剂标书款”),不接受现金购买,不接受个人汇款,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如下证明文件,邮件标题须注明投标人名称、购买项目名称,正文中须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公司地址等信息,并在邮件中附如下附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3)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以及对应可编辑电子版。
4.3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会向贵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费自理。
4.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方式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默认对方已收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