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电投 » 招标信息 » 正文

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 及验收服务(宁海-象山)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 及验收服务(宁海-象山)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能源〔2017
  

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 及验收服务(宁海-象山)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能源〔2017〕351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出资+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天然气管道1条,起于已建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江瑶阀室,止于象山县境内新建象山末站,线路长度约32km;配套建设桥头胡阀室、大佳何阀室2座,象山末站1座,扩建江瑶阀室1座,建设地址位于宁波地区宁海县及象山县,计划于2018年建成。

2.2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止,含试运行期。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工作。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

①  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②  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③业绩要求:完成过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工程竣工水保验收批文复印件)。

④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⑤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行贿受贿记录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扫一扫快速入网
 
[ 中电投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中电投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