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电厂一、二期烟囱外壁防腐和辅助设施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南通电厂计划于2018年4月,对我厂烟囱进行外壁防腐剂辅助设施修缮(共两座),每座烟囱标高210米。
1.2招标范围:
1.2.1 对烟囱筒体外壁混凝土空鼓、开裂、剥落现象进行检查,并做相应防腐及修缮;
1.2.2 对烟囱的预埋件、爬梯、护网、平台及平台栏杆锈蚀情况进行检查、防腐及修缮;
1.2.3 对烟囱的航标灯具和电源线路及其夹件进行检查、修缮;
1.2.4 对避雷针及接地线进行检查、修缮;
1.2.5 烟囱色环重新进行喷涂;
1.2.6 对烟囱底部大门进行修缮;
1.2.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具体时间待招标方通知),并预估施工工程量、材料等与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
本项目招标人提供水源、电源、油漆、航标灯具、电源电缆、钢材,其余涉及到得的工器具、材料、安全工器具、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均由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包工不包料(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其余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包定中标总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3投标人具有安全资格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2.2.4投标人至少具备2个200米以上烟囱(或类似高耸建筑物)外壁防腐施工的业绩(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三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2.2.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有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经验,同时应至少负责过2个类似项目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需有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月1日以来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2017年1月1日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2.2.6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持合格的有效证件,具备合格的劳护用品与安全用品。
2.2.7严禁使用未成年或超龄(男55周岁)、初中未毕业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6日9:00起至2018年3月12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3.3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 /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