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主厂房起吊设备接地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6号。
1.2项目概况:主厂房起吊设备接地改造总承包招标。
1.3招标范围:主厂房起吊设备,详见技术规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合同的资格。
2.2投标人须具有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
2.3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5个及以上起重机械的安装或维保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相关报告、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2.4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 “信用中国”)。
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