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发电分公司台式颗粒度计数器招标公告
就西宁发电分公司台式颗粒度计数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主要设备:台式颗粒度计数器主机一台、颗粒度计数显示器一台、多功能正负压输送泵一套;
(2)附属设备:清洁实验台一套、清洁过滤装置一套、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校准报告一份;
(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需提供的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台式颗粒度计数器主机 |
套 |
1 |
需提供校准报告及出厂检测报告 |
|
2 |
颗粒度计数显示器 |
台 |
1 |
||
3 |
多功能正负压输送泵 |
专用 |
套 |
1 |
|
4 |
清洁实验台 |
专用 |
台 |
1 |
|
5 |
清洁过滤装置 |
专用 |
套 |
1 |
|
6 |
基础耗材包 |
专用 |
套 |
1 |
|
7 |
颗粒度专用取样瓶 |
0级 250ml |
只 |
50 |
|
8 |
油液取样器 |
专用 |
把 |
1 |
|
9 |
专用工器具 |
专用 |
套 |
1 |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所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现场组装和调试;
(4)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5)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西区西宁火电厂指定位置,车下交货。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颗粒度计数器只能由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一方参加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向国内电力行业提供过2台及以上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相同/或相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运行至少一年的用户运行证明。(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14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3月20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1日 8:30~11:30,14:30~17:30
1.7.4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4月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