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18-2019年通信用实壁塑料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18-2019年通信用实壁塑料管集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BXT2018-21011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18-2019年通信用实壁塑料管集中采购,采购预估数量:Φ16PVC管240000米;Φ20PVC管150000米;Φ25PVC管110000米;Φ32PVC管60000米;Φ50PVC管25000米;Φ25PE管8000米,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及下属各分公司实际采购需求订单量为准。
2.3 本项目交货地点:各地市分公司库房。
2.4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120天 。
2.5 本项目预估项目规模: / 。
2.6 本项目到货期:接到供货通知书或订单起15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8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3 个,按照第一名份额50%,第二名份额30%,第三名份额20%份额进行分配。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个时重新招标。
2.9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本次招标的通信用实壁塑料管主要规格为Φ16PVC管 、Φ20PVC管 、Φ25PVC管 、Φ32PVC管 、Φ50PVC管 、Φ25PE管等规格;通信用实壁塑料管应符合JG 3050-1998等相关技术要求(生产标准或技术指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生产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且为原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是成熟稳定的产品,须应符合JG 3050-1998等相关技术要求(生产标准或技术指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2014年以来市级以上具备CMA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至少1份。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2014年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1份,同时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的类似产品业绩(供货记录及销售合同(或订单)和盖章的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1份)。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并经第三方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3 月 16 日 09 时至 2018 年 03 月2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