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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高庄光伏电站安保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高庄光伏电站安保服务项目二次公告招标编号: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人: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
  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高庄光伏电站安保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高庄光伏电站安保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莱芜高庄20兆瓦光伏电站于2016年5月31日并网发电,为保证光伏电站大门、开关站、光伏场区、各箱变、逆变设备的安全以及电站员工的人身安全。
1.2.招标范围:
保安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大门执勤;开关站、光伏场区围栏边界巡逻、各箱变、逆变光伏各区巡逻;处理在电站内发生的非常事故并采取行动及协助电站处理员工和客户的安全问题。具体范围及务要求详见规范书。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确定一个中标人。
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单位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单位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合同内履约中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2.1.4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提供营业执照。
2.2.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2.2.3具备类似保安服务经验,提供类似业绩合同。
3.报名时间
3.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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