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二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吕梁供电公司)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吕梁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国网吕梁供电公司。(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谈判应答人”)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二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吕梁供电公司)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谈判应答文件。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二、采购范围:
详见附表“专用资质要求及项目情况一览表”,最终以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本(批)采购项目的能力。
应答人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均应分别出具单位、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l 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l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l 为本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5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2应答人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专用资质要求及项目情况一览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
四、资格审查要求: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谈判阶段对谈判应答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五、采购文件获取:
5.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答单位须将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②营业执照扫描件、③报名表(表格填写不得使用图片或扫描件,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④开具发票提供资料信息表(表格填写不得使用图片或扫描件,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发送至,缺任何一项内容视为报名不成功。
5.2 报名时间:请于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2日,每日09:00-17:00进行报名。(节假日休息)
5.3 电子版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财务确认采购文件款到账的应答人,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应答人报名表上填写的指定邮箱。本次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
5.4 采购文件售价:应答人可采取银行电汇或网银方式付款,售价每包200元人民币。
5.5采购文件款应通过潜在应答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6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以采购文件和变更公告为准)
首次开标时间:2018年3月28日09:00(递交谈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
应答报价(二次/最终报价)开标时间:2018年3月28日15:30。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如有变动,以采购文件和变更公告为准)
7.1 纸质文件及U盘电子版应答文件的递交
7.1.1谈判应答文件(首次)集中递交时间:2018年3月28日8:00-9:00
谈判应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8日9:00。
7.1.2应答开标文件(二次/最终报价)递交时间:2018年3月28日15:00-15:30。
7.1.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谈判应答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7.2 谈判过程中澄清发出及回复时间
7.2.1澄清发出时间:预计2018年3月28日13:00-13:30(具体以实际发出为准)。
7.3.2澄清回复递交时间及地点:预计2018年3月28日14:00-14:30,(具体要求以收到的澄清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7.4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
7.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的参与服务商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公告将明确对潜在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地点、递交应答文件和开标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