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2台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与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韶能集团新丰生物质发电扩建工程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2.建设地点:韶关市新丰县
3.项目建设规模:建设2台130吨/小时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配2台30兆瓦抽凝式热电联产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热网工程,为马头镇东城(新丰)产业转移马头工业园区提供工业蒸汽热负荷40吨/小时。
4.招标范围:卖方应负责2台30MW 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货物和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是汽轮机制造商或持有汽轮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的区域销售商;
3、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4、制造过规格和等级不低于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并已成功投入运行一年(含一年)以上。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区域销售商时须同时提交区域销售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应业绩的合同、最终用户证明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汽轮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区域销售商时)。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3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