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绥、宜州、钦州项目和陕西洛川项目工业电视系统(含红外测温)招标公告
山东琦泉集团投资的广西扶绥、宜州、钦州、洛川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采购工业电视系统(含红外测温)两套,依照我公司《招标办法》有关规定,邀请贵公司根据下面要求做一份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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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工业电视系统(含红外测温)四套设备与施工
三 招标方式与范围
3.1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3.2招标范围:详细招标范围见:技术附件《山东琦泉集团工业电视系统(含红外测温)技术规范书》。
3.3投标人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工期安排等。
四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投标单位优选条件
4.1.1投标单位为同行业范围内领先品牌制造商,口碑较好的优先录用;
4.1.2投标单位与国能、凯迪等生物质发电公司有长期合作质量可靠服务好的优先录用;
4.1.3经实地考察厂家生产能力、材料合格、公司正规服务好的单位优先录用;
4.1.4与我方有长期合作且设备运行良好售后服务好的单位优先录用;
4.1.5在国内与中电投、中节能、国电、神华集团等大的央企合作单位优先录用;
4.1.6厂家实力小,同行业无良好口碑,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差的公司坚决不用。
4.1.7被国家相关部门产品质量曝光的、信誉度不好的,产品质量不稳定、有产品贴牌历史的坚决不用。
4.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3投标人应具有生产资质及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生产、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4.5应提供必要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说明,以证明其具有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检测手段;
4.6业绩。
4.7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施工过的、技术指标相同/相近的至少2台套在近2年以上良好运行经验的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产品的质量在安装调试运行中不存在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8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9招标人对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进入详评阶段。
5.1.1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主要采用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2天之内以特快传递、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招标文件中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提交招标人。
5.1.2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后 2 天内将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每一个投标人。
5.1.3 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应采用书面形式递交,并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盖章并标明签发日期。
5.1.4 如果招标人认为需要召开标前会以解答投标人的问题。标前会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天之前召开并结束。
5.1.5 标前会(如需要)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5.1.6 招标人因某些原因包括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的客观需要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之前做出。
5.1.7 对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证实已收到该修改内容。
5.1.8 对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将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且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1.9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六 技术规范:
见标书附件《山东琦泉集团工业电视系统(含红外测温)技术规范书》。
七 供方资格:
1、供方必须是已生产、施工厂家,其产品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并已在发电厂成功使用,并进现场性能试验合格。
2、供方应提供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劳动部或省劳动局颁发的安全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八 招标说明:
8.1 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交纳。
8.1.1各投标单位须交1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中标者在定标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时无息退回。
8.1.2投标保证金请于2018年4月1日(周天)17:00之前以电汇形式汇入以下账号,财务收款凭证最终确定参加此次招标报名成功,未按要求打款报名者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8.1.4 各投标单位交标书费500元,中标与否概不退还(标书费只开具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此款在投标当日开标前交付。
8.2各投标单位准备投标文件六份,一正五副,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电子版投标书2份(U盘)以便统计单项报价。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8.2.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投标价格分解表、投标总价内详细供货范围明细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保证金、标书费、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描述、技术规格及参数偏离表、综合说明、业绩表、六个月内销售合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8.2.2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8.2.3产品样本、展板、样品或材质样本(如果有)。
8.2.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详列目录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便阅读。
8.3各投标单位必须持工商部门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委托授权书(有效日期、电话、地址)
8.4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1日
投标书递交时间: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周二)上午 9:00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五副
九 招标时间、地点 :
9.1招标时间: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周二)上午 9:00
9.2各投标单位应将投标确认函于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周天)17:00之前发送到招标人指定邮箱。
9.4各投标单位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招标,迟到一小时以上者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 报价要求:
10.1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均有三次报价机会。
10.2报价包括设计、供货(含运费)、安装调试。
10.3 生产制造供货周期。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1.1密封及标记
11.1.1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
11.1.2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人、招标文件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
11.1.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盖章,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1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2.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指定的招标地点。
11.2.2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招标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十二 评价标准 :我公司根据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厂家。
十三 质量与验收
本招标文件中的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同)的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施工验收(以较高标准为准),如果为非标设备则按国家现行规定及图纸技术要求制造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