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受委托于2018-03-29发布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引风机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现邀请感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 1 | 2018-HD-CTGS-0000-1-0026-1/1 | 国家电投集团 |
本引风机系统工程为EP工程,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制造、采购(含设备监造)、运输及储存(卖方提出临 引风机系统改造工程所供设备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 5台汽动风机(含风机、进出口电动挡板门、金属补偿器)、3台电动风机(含风机、进出口电动挡板门、金属补偿器),配套的凝结水泵、循环水泵、水冷塔、闭式循环泵和冷却器,包括随设备一起提供的就地控制箱、柜 |
本项目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共12个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1 | 国家电投集团 |
1.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3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 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 1.5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投集团电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1.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或连续两年亏损 1.8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2. 专项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投标人至少具有同类工程并投运一年以上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设备主要参数页及签字页),以及用户证明(验收记录等)或改造后性能试验报告 |
4.1 招标文件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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