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南乡新福风电场工程风电场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02     浏览:0    
核心提示:横县南乡新福风电场工程风电场设计项目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横县南乡新福风电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建设
  横县南乡新福风电场工程风电场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县南乡新福风电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广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组成,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广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电场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县新福镇

建设规模:容量52.8MW

计划工期: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0日

招标范围:

场内配电地勘、设计,风机和箱变基础设计,本合同涉及施工图设计内容的竣工图。编制本合同设计内容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及最高限价;参加相关招评标会议、设计联络、审查、交底会议,签订技术协议;提供现场服务;风场建设需要的与本设计内容有关的其它设计服务;参加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检查。

标段划分:无

水文气象:以可研报告为准

周围环境:以可研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3受 广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4.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3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工程设计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或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有近5年内(2013-2017)整体勘测设计5个建设规模49.5MW及以上风场风电场的业绩。

 1.4.4拟服务于本项目的设计总工程师,必须具有近3年内在风电场设计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证明。

1.4.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文件的扫描件(包括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2)满足招标公告1.4.3要求的业绩证明。

3)按规定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的情况。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投标人概况表。

(5)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1.4.6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7自行安排现场察勘,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招标人代表签字的“现场察勘确认书”。

1.4.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该成员所承担的工作相对应的资格、资质和实际的履约能力。除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4月03日 09:00整到 2018年04月10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9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9.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9.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9.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9.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10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1

工程设计项目

 

1200元

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0日

GDCX02-SJZB18-0018/01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2%

1.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04月24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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