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为天津援建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内容:治理河道长度0.65公里,修建上游导流墙左岸81.81米,右岸24.54米,排洪渠548.84米。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5月15日-2018年11月10日(18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和青海省水利厅备案登记手续;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近三年内在海拔2500米以上地区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4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项目管理人员中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关证件,上述拟派管理人员须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08日 14:30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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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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