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114/17-SG-11)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相关技改项目 增建备用储煤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4/17-SG-1101 |
增建备用储煤场 |
增建备用储煤场 |
8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增建备用储煤场】
1.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1项类似项目施工的良好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近三年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方与招标方未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5-14 09:00到 2018-05-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5-14 09:00 到 2018-05-18 17:00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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