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2×660MW国产燃煤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
二、招标范围:
范围:公司三类专用设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涉及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咨询代理服务业务,形成书面留存备查资料,并出具审核报告,三类专用设备涉税优惠事项通过税务部门备案,享有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权利。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三类专用设备涉税优惠事项通过税务部门备案,完成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日止,具体时间2020年5月31日完成。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者,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质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企业亏损状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因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3. 投标人和合作方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未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相关纪律与保密规定;
4.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正本;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2015年1月-2017年12月应从事过电力行业火电300MW及以上发电项目三类专用设备涉税咨询代理服务业务(包括正在进行的项目),且业绩不少于3项。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A级或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五、申购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5.1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提示: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12日10时00分(暂定,以后续开标通知为准)。
6.2送达地点:北京(暂定,以后续开标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