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四、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7:3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8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五、公告内容
1、项目概况
平潭大练岛海上风电场位于平潭大练、小练东北侧及白青东北侧,分A、B、C三块区域,总面积35.7km2,根据海军方面的最新要求,C区面积适当缩小4.4km2,总面积调整为31.3km2。风电场总体规划71台单机容量4.0MW的风电机组,规划装机规模30万kW。截止施工招标之前,A区、B区、C区风机已招标完毕,招标结果为A区为33台单机容量4MW风电机组,B区为10台单机容量5.5MW风电机组,C区为28台单机容量4MW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299MW。
2、招标内容
2.1 35kV海底电缆生产制造
(1) 投标人应根据提供的本合同工程内各风电机组升压变高压侧连接及进升压站用3×95、3×120、3×150、3×185、3×240、3×300、3×400 26/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附件(含终端)约定的性能需求,进行型式试验和相应的试验工作,确定电缆生产用各类数据指标。
(2) 投标人应根据确定的海底电缆设计生产数据指标,进行电缆原材料的购买,电缆制造生产,出厂前试验与包装等工作。
(3) 现场安装、试验、测试、质量验收的指导及配合。
(4) 海缆悬挂装置、锚固装置、接地装置、两端安装支撑、夹具及安装海缆所需的其他必要附件和专用工器具(含牵引头)。
(5) 现场安装海缆终端头(安装资质符合行业相关要求)。
2.2 其它
(1) 西北屿测风塔到最近风机的通讯海底光缆
(2) 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完成且与本合同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合同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应有生产标的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必须具有ISO9000 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或3C认证。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5.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