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导料槽及除尘器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
输煤系统导料槽及除尘器改造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GZ180540-GSDTJC
1.招标条件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输煤区域粉尘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粉尘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总装机容量为2×330MW机组,输煤系统2009年投入使用,输煤皮带为双路布置共13条(带宽B=1000/1400两种)配有相应的堆取料机、翻车机及筛碎等设备。
2.2招标范围
一厂输煤系统#2、#4、#5、#6带尾部导料槽及#5、#6转运站除尘器的设计、供货、搬运、起吊、安装、调试,并对原不能满足要求的导料槽、除尘设备拆除。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同类型机组成功运行经验的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说明及联系方式。
3.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书。
3.7 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原件)。
3.8在过去承接的项目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5月29日起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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