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中电投大丰H3#300MW海上风电项目交通船警戒船租赁、拖轮及抛锚艇租赁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上风电项目交通船警戒船租赁、拖轮及抛锚艇租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7/16-QT-0301 |
交通船警戒船租赁 |
海上风电施工辅助用交通船、警戒船租赁(各三艘) |
1000 |
CHDTDZ097/16-QT-0302 |
拖轮及抛锚艇租赁 |
海上风电施工辅助用拖轮(一艘)、抛锚艇(两艘)租赁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交通船警戒船租赁】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国家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标段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近五年有具有海洋工程船舶租赁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确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6.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船舶租赁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律师事务所证明或公开媒体及相关网站证实),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拟投入的船舶“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如未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则需提供投标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签订的船舶租赁意向协议,且拟投标船舶无不良业绩。
9.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必须保证手续齐全,满足海事及船检部门相关要求。交通船需取得国内海事局认可的载客证书。
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备注: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备注: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拖轮及抛锚艇租赁】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国家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标段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近五年有具有海洋工程船舶租赁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确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6.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船舶租赁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律师事务所证明或公开媒体及相关网站证实),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拟投入的船舶“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如未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则需提供投标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签订的船舶租赁意向协议,且拟投标船舶无不良业绩。
9.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必须保证手续齐全,满足海事及船检部门相关要求。
10.投标人拟投入的拖轮需为全回转拖轮,主机功率不低于4000KW;拟投入抛锚艇主机功率需不低于1400KW。
1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备注: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备注: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5-29 09:00到 2018-06-04 12: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5-29 09:00 到 2018-06-04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