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4、5号机组脱硫电梯钢结构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钢架、平台、栏杆、螺栓、压型板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材质等要求进行二次设计后对材料采购及加工。(具体标包划分、材料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此项目的技术能力:如为生产商,应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有效许可、等级、资质证书(具有钢结构资质二级以上资质标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的钢结构必须由钢结构二级或以上资质单位生产,且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及资质证书;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近三年有1项及以上钢结构供应业绩(提供合同)。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满足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0日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