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国网四川成都供电公司城北客户服务分中心(锦江)生产综合楼给水排水分系统消防设备设施改造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需求参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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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包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概况及规模 |
采购范围 |
计划工期 |
安全质量目标 |
最高限价(万元)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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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DF1805091 |
国网四川成都供电公司城北客户服务分中心(锦江)生产综合楼给水排水分系统消防设备设施改造 |
(1)拆除室内及过道局部矿棉板吊顶天棚,拆除原吊顶筒灯及格栅灯,恢复矿棉板及石膏板吊顶,恢复天棚及墙面乳胶漆。 (2)拆除并恢复天棚灯具 (3)建渣清运等其他零星维修项目 |
对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城北客户分中心锦江片区生产综合楼天棚(消防改造)维修施工 |
2018.10-11月(2个月) |
合格 |
110.00 |
综合计划资金,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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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条件
1.1通用资质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
④省外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⑤提供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所投项目适用税项和适用税率的声明。
1.2专用资质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经理要求:需具备 建筑 工程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2.业绩、财务及信誉要求
2.1业绩要求:/
2.2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或2016——2017年)本单位财务状况表。
2.3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采购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公开通报批评。
②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封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封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应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采购实施需要。
3.安全质量要求
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自开封日前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四级及以上人身事故(事件)或五级及以上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五级及以上人身事故(事件)或六级及以上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七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采购人的验证。
4.特别说明: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若应答供应(服务)商仅有一家,则转为单一来源采购,评审程序按照单一来源谈判进行评审。
5.采购文件的获取
参加采购的单位请于2018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至 5: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