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孝感市静脉产业园项目一期(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抓斗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孝感市静脉产业园项目一期(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抓斗起重机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焚烧线额定工况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2250吨和含水率40%左右市政污泥70吨,建设两条(2×750t/d)垃圾焚烧处理线,预留一台750t/d垃圾焚烧处理线,年处理垃圾共82.1万吨。单台焚烧炉的处理能力达到785t/d(含35t/d干污泥),并且能够在110%超机械负荷情况下长期连续稳定运行(825t/d城市生活垃圾和35t/d含水率40%左右市政污泥);主厂房内预留一台处理量825t/d垃圾焚烧处理线的土建基础与本期厂房一次建成。本文件所列的要求适用于本工程3台垃圾抓斗起重机及其辅助设备招标采购。
3、招标内容:供3台套手动/半自动电动液压抓斗起重机与4台电动液压多瓣抓斗。
4、交货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垃圾填埋场规划区范围内。
5、交货进度:投标方应在签订技术协议后7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所需的资料和土建必要的荷载数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详细设计并提交设计院和招标方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合同签署后5个月内完成现场供货。接到招标方土建交安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集团公司、或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或是获得所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制造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或制造起重机设备能力;
4、制造商具有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
5、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台双梁电动起重机(重量25吨或以上)产品供货业绩,同时具有2台或以上(重量10吨或以上)垃圾吊供货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业绩可以是制造商的业绩,也可以是制造商的集团公司、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购买方式:网上购买,发售时间:2018年5月31日起至2018年6月25日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