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新增燃料元件暂存容器(转运装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1.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及供货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除此次物资供货工作以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指派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招标方采购需求清单中技术要求为原则。
交货进度:此批物资要求2018年9月30日前到货,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交货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说明:
1)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设备同时交货。
2)投标方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招标方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调整交货进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对设备制造商的所有条款要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3.2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2).投标人在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施工安装、业绩经验等方面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6月1日9:00起至2018年6月8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1日9:00起至2018年6月8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在平台购买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6日16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