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厂内电气及热控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和 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安装两台 300MW 火力发电机组,工程于 1992年开工建设,1#、2#300MW 机组分别于 1998 年 10 月 28 日和 1999 年 9 月 26 日建成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一台 600MW 超临界机组(3#机组)于 2007 年 4 月 16 日投产发电。对现有2X300MW 纯凝机组进行抽汽供热改造,供热改造包括新建供热首站及供热蒸汽、热网水系统,采暖蒸汽分两路分别进入两台背压机发电做功后、热网循环水泵做功后,进入热网加热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1 号和 2 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厂内电气及热控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1 号和 2 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厂内电气及热控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修(或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至少具有 2 项 300MW 机组供热工程或类似工程安装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6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6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6 月 5 日 9:00 起至 2018 年 6 月 10 日17:00 止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