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核电取水口清淤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工程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四、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6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7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6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1、招标内容
1.1项目简介
本工程位于福建宁德核电站厂区内,福建宁德核电站厂址位于宁德市福鼎市秦屿镇备湾村,在福鼎市市区东南向约32km处的晴川湾西岸,距同三高速公路秦屿出入口约7km,属秦屿镇管辖。工程区海岸位于秦屿镇备湾山东南的过境岛和二跳岛周围。过境岛为丘陵地貌。厂址南西向与渔井之间有一海湾(文渡湾),低潮时露滩。厂址南东向约10km为大嵛山岛,南向约12km为小嵛山岛,北东~南东向开阔可直通外海。
1.2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招标范围
对宁德核电1-4#机取水口重件码头回旋水域以内海域进行日常巡检,并对巡检范围内的水草、竹竿及其他漂浮物等进行打捞;泵房闸门口及鼓网底部清淤、宁德核电1-4#机取水口第一道拦污网以内清淤及淤泥外运处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4工期:
? 乙方应不迟于2018年7月1日前组建项目组,项目人员进场,并安排必要的培训与授权;
? 甲方接口部门将取水口清淤工作开始时间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清淤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合格清淤人员及设备等进入相应区域进行清淤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施工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4) 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并提供承诺书,违法违规查询限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商需自行在上述平台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
5)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证,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至少具有二个已完工总造价不小于700万的港口河道清淤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不接收投标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或组织借用其它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如果有证据证明此类情况发生,将取消投标人的资格,并将借用投标资格单位计入招标人的黑名单。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投标的情况,则只接受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的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