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南亚昌江 15MW 农业光伏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固定支架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海南华电南亚昌江农业光伏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固定支架设备(第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SB-0401 |
固定支架设备 |
固定支架设备 |
1972 |
备注:第一次招标公告期间已报名成功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本次公告如有参加意愿,仅需报名参加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近3年内(2015年至2017年)至少有5000吨钢构件产品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
9.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6-27 12:30到 2018-07-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6-27 12:30 到 2018-07-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