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PPR管材和管件协议库存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ZJ-SN2018-ZLS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采购内容及交货时间地点:
PPR管材和管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谈判项目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制造厂家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PPR管材和管件供货业绩三个及以上;产品运行证明三个及以上,(按规范表的格式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3、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制造厂家具有的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PPR管材和管件试验报告,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4、产品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生产制造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通过年检。
7、投标人应提供省级以上涉及饮用水许可证。
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9、生产制造商与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代理商具有生产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10、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近5年内投标人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在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的不良商誉行为,近5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供应商须自带投标产品样品。(DN75PPR、DN63PPR管材各1米,DN75PPR、DN63PPR弯头各1个)样品不退还,供货产品不能低于样品。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以电子档形式发售且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须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7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