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所需的锅炉及配套除尘、脱硫、脱销等设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托里县铁厂沟镇独立工矿区热源扩建项目2×29MW锅炉及配套除尘、脱硫、脱销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TDZFCG(HFCX)20180713
3、项目单位:托里县国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预算:2100万元
6、招标内容:(1)2×29MW(XXX29-1.6/130/70-AII)热水锅炉(全膜式壁、带外置式空气预热器、省煤器);
(2)锅炉部分土建(包含锅炉及配套辅机设备基础等);
(3)2台锅炉配套环保设备及在线监测;
(4)2台锅炉电控系统及变压器(包括高低压部分,高压部分只包含从变压器至低压控制柜再到锅炉设备之间的连接,不包含高压线至变压器之间的连接);
(5)除渣机改造;
(6)分层给煤,混凝器,鼓、引风机,水处理设备等;
(7)循环水泵,补水泵各3台(二用一备);
(8)抓斗机;
(9)过滤系统;
(10)锅炉配套烟风道、工艺管线、溜煤槽等;
(11)原一台20T锅炉炉排、炉拱、炉顶、炉墙等维修。(以上内容的具体参数、规格、施工图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供货期限:于2018年11月1日前完成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厂(商)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采购内容;
3、生产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
4、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以锅炉设备品牌为准);
5、锅炉安装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且不低于3级。
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资质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原件携带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一份,提供资料不齐者不予接受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