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联通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表见下方附件:最高限价表。
(一)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二)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原件。
(五)潜在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车辆维修项目委托合同1份,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合同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六)潜在投标人在许昌市区具有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许昌市区设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机构(若已设须提供证明材料)。
(七)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按下面公布账号进行汇款、转账,不接受现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