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2×1000MW 新建工程烟气脱硝 BOO 项目尿素水解制备区建筑安装招标公告
东营 2×1000MW 新建工程位于山东省东营市,规划容量 4×1000MW,一期建设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脱硝、脱硝设施。本工程为新建 2×1000MW 机组烟气脱硝工程 BOO 项目,本次设计范围为两台机组锅炉烟气脱硝装置及其两台炉脱硝装置公用系统。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装置,催化剂层数按 3+1 模式布置,初装 3 层预留 1 层,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BMCR)、处理 100%烟气量时保证条件下脱硝效率不低于 87%设计,保证在布置 3 层催化剂条件下每套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均不小于 87%,同时保证脱硝装置出口任何负荷条件下满足 NOX<50mg/Nm3(6%O2,干基)。工程预计 2019 年 5 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19 年 9 月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脱硝系统与主机实行三同时原则。
东营 2×1000MW 新建工程烟气脱硝 BOO 项目工程尿素水解制备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范围包括尿素水解制备区的土建施工(其中尿素水解楼因总体施工安排,房屋框架基础已出零米,费用据实结算)、安装施工、安装部分材料采购供货、单体调试(水解撬块的调试必须选择有资质第三方完成)、整体试运行服务、配合性能试验和验收、消缺和最终交付投产的全过程实施。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至少担任 1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4 投标人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2 台(含)具有 6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类似项目的建筑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 3 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中止(投标人原因)、终止。近 3 年在招投标行为中,没有行贿受贿行为和弄虚作假等劣迹;投标人近半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为准)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9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18 年 8 月 6 日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