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黔东南发改审批[2018]78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天柱县邦洞镇街道
2.2 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0.075万m³/d,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按一级A标准排放,配套建设污水管网6.372公里及相关设施。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 勘察部分: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天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的勘察任务; 设计部分: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勘察方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设计方具备);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8月08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8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