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动力中心灰渣外运服务招标公告-辽宁国际阜新煤制 天然气项目-招标二部
计划工期: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每年进行评价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考核不合格,合同不予续签。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投标方负责动力中心一期灰渣排放、外运、渣场堆放等服务工作;负责气化中心灰渣捞取、 外运、渣场堆放等服务工作;负责公用工程中心灰渣场运行维护以及原水站污泥外运等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相关资质,具有独立完成电力或化工行业固废 外运服务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履约能力。
3.3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具有一个与本项目招标标的类似的业绩(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否则按无 效业绩处理)。
3.4 公共要求:
3.4.1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4.2.1 近 2 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3.4.2.2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4.2.3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3 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4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4.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4.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