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第一中学教学楼及阶梯教室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564.1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3、项目投资额:4068.9571万元。
2.5、计划工期:428日历天(2018年9月15日-2019年11月16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 合格 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3.1、施工标段: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施工程;
监理标段: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为本企业注册的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3.2、内蒙古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必须获得入区承揽业务资格(以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关于外进监理企业的通告查询结果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总监)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并彩色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原件)。
3.8、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业绩、财务的年份要求为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3.9、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信誉、投标承诺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凡具备以上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报名时间: 2018年8月6日上午9:00 至 2018 年 8月10日下午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