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热电 2×350MW 新建工程输煤系统EPC工程翻车机电控系统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葫芦岛市位于渤海之滨,地处辽宁省西南端,北部及东部分别与朝阳市、锦州市接壤,西
与秦皇岛市为邻,东南濒临渤海辽东湾,素有“关外第一市”的美称。东距省会城市沈阳 315km,
西距首都北京市 480km。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技术性能简述:卖方应具备提供 2 台翻车机的电气控制系统,并进行整机电控
系统现场调试。投标人应提供整套独立、功能完整、技术先进的电控装置,并负责整机电控系
统现场调试。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范围和质量应满足整台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供货范围包括整机
低压电控系统配电柜、变频驱动柜、控制柜、PLC 柜及其它辅助控制柜,司机室联动台(含
触摸屏)、就地控制柜、就地操作箱、就地检修电源箱,整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电控系
统的安装指导,整机电控系统的现场服务(编程、调试、培训、设备移交前的维保)。控制柜
(箱)、司机操作台和电缆接线箱均选用知名公司的产品。室内应用型,防护等级为 IP42;
室外应用型,防护等级为 IP56,并由不小于 2mm 厚的 304 不锈钢钢板制成。对于室外应用
型不锈钢箱柜无需喷塑处理。所有就地操作箱采用双层门结构,操作元件安装在内层门面板上。
柜(箱)体形式、尺寸必须和图纸相符。各柜(箱)体的元件板、立柱数量、尺寸都必须与图
纸相符。所有元件标牌应标识正确、清晰,易于识别,安装牢固。元件标牌均为白底黑字,中
文均用单线体,数字和英文用宋体。
本项目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到场。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本标段只允许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近 5 年,装/卸料设备电气控制系统供货业绩(含设计、集成、调试工作)不少于 2
个。电气控制系统是完整的低压控制系统,供应商具备整机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集成、调试
的能力。请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设备供货清单页)
(2)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
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把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8 月 7
9 时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