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103北段及204第二标段综合管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察及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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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地质勘察及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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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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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地质勘察15 天、可研编制10天、工程设计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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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招标内容: 经开103号路(林溪路)北段道路红线宽度50m,本次经开103号路北段综合管廊研究范围起点为石安公路,与石安公路综合管廊相接,终点为经开215号路,全长5.2km。 经开204号路西段道路红线宽度50m,本次经开204号路西段综合管廊研究范围起点为320国道,与金马路综合管廊相接,终点为经开103号路,与经开103号路综合管廊相接,全长2.2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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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招标范围: (1)可研报告编制:该项目范围内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全部内容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成果需取得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2)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满足工程设计需要,成果需取得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3)工程设计部分: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组织评审报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各项配合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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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总投资:40000万元 | |||
| 招标规模:40000万元 | |||
| 2.4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8月 | |||
|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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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其他:工期要求:地质勘察15 天、可研编制10天、工程设计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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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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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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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8-07 15:35 至 2018-08-1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8-29 10:3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