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周界围栏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厂区周界围栏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周界围栏等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厂前区周界围栏施工、扩建厂区周界围栏施工、淡水厂周界改造、污水站周边绿化及道路修整、D4堆场扩建等工程,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4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18年9月10日,暂定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总工期为日历工期113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5年以上经验。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5.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
3.2.5.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3.2.5.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3.2.5.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3.2.5.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3.2.5.7同一标段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5.8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两种围栏(铁艺、铁丝网)、铁艺围栏基础蘑菇石样品邮寄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样品须标注清楚单位名称),以便招标人审查封样,未提供样品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8日14时起至2018年8月14日17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