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批100MWp光伏扶贫项目设备采购(一批次)
二. 采购内容、供货期及地点
1、本次设备采购分为2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①调度通讯设备;②监测中心;
每个包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5天内。
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参与各种设备投标的专项要求
(1)调度通讯设备
1.1投标人是生产其中一种主要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主要设备是指通讯或远动或有功/无功功率测控系统设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 投标人具有类似(通讯或远动或有功/无功功率测控类)产品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3个光伏电站业绩(业绩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
1.3财务要求:投标应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2)监测中心
1.1投标人须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商(营业范围需涵盖与此相关的内容)。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具有3个10kV及以上变电站智能电网在线监测或智能变电站或光伏电站集中监控系统业绩(业绩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
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5日(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报名及购买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提供: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缴纳(进行核验);
③.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⑤.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⑥. 投标人资格专项要求中所需的业绩资料;
⑦. 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⑧.投标人本账户开户证;
五.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